42 民法第 106 條規定,代理人非經本人之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之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之代理人,
而為本人與第三人之法律行為。一般解釋上認為,父母贈與未成年子女,並不違反該條之規定,請問此係
運用何一解釋方法?
(A)類推適用
(B)目的限縮
(C)擴充解釋
(D)當然解釋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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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性限縮是指,法律事實依照法律條文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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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推適用 關於某種事項法律應為積極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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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以提示一下看哪邊關鍵字選目的限縮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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