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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16703 | 科目: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中華民國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16703

年份:103年

科目: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中華民國憲法

42 司法院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下列那一項?
(A)公務員之考核
(B)公務員之懲處
(C)公務員之彈劾
(D)公務員之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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