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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95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3319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95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教育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3319

年份:95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41 下列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敘述,何者有誤?
(A)簡易訴訟由獨任法官裁判之
(B)簡易訴訟程序之裁判不得經由言詞辯論
(C)簡易判決書得僅記載其要領
(D)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記點處分而涉訟者,得適用簡易訴訟程序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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