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民法概要#126585
年份:114年
科目:民法
40 甲育有三女乙丙丁,無其他親屬。乙已結婚,育有子女 A 與 B,並懷胎 C,嗣後 C 雖順利出生,但乙因出血過多身亡。甲聞訊心絞痛而竟猝逝,留下稅後價值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遺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B 得繼承 360 萬元 (B) C 得繼承 200 萬元 (C)乙得繼承 600 萬元 (D)丙丁各得繼承 90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