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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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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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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
科目: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15628
年份:
103年
科目:
關務三等◆法學知識
40 依民法規定,法人分為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關於財團法人之成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得以遺囑捐助財產成立財團法人
(B)財團法人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C)財團法人於登記前,不必得主管機關之許可
(D)依民法總則施行法規定法人之登記,其主管機關為該法人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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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Shelly FENG
B1 ·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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