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下列關於法律適用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法律條文的結構主要有兩部分:一為構成要件部分,一為法律效果部分
(B)構成要件部分規定抽象的生活事實被具體化的內容,並成為法律效果部
分之前提
(C)探討生活事實與構成要件是否相符之問題,乃以「涵攝」的方式進行
(D)構成要件部分得由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以行政命令補充
代號:1141
頁次:8-7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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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構成要件部分規定抽象的生活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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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應改為 構成要件部分規定抽象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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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構成要件部分規定抽象的生活事實被...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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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適用 VS三段論法其實就是一種「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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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的敘述錯誤在於構成要件部分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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