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法
>
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年份:
103年
科目:
民法
4.民法關於物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法院公證,不生效力
(B)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C)以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稱不動產役權
(D)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動產,得就該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稱動 產抵押權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2 筆)
TT
B6 · 2018/08/30
推薦的詳解#2978538
未解鎖
( A )是民法758條 不動產役權 要...
(共 1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Howard
B5 · 2017/06/19
推薦的詳解#2279269
未解鎖
A-758B-819C-832D-884
(共 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