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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民法#12644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法制:民法#12644

年份:102年

科目:民法

4.某甲公司於網路銷售產品,定價為 2000 元之隨身聽,職員乙一時疏失誤打為 200 元,引來丙下單購買,請問甲公司可否依民法第 88 條之規定,撤銷其意思表示?
(A)屬於內容錯誤,甲公司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
(B)屬於表示行為錯誤,甲公司可以撤銷其意思表示
(C)職員乙因過失誤打價金,公司無法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D)誤打價金於網路為職員乙之過失,與公司無關,公司可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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