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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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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4618 |
科目:
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交通事業郵政、港務、公路人員升資考試試題#14618
年份:
102年
科目:
法學緒論
4. 下列何者為憲法增修條文第3 條對於覆議案的規定?
(A)係立法院不同意行政院所提法律案時,立法院得進行的憲法程序
(B)係行政院認為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窒礙難行時,行政院移請立法院再次審議的程序
(C)係總統公布立法院移送法律案後,命令立法院再次審議的程序
(D)係司法院大法官進行法律違憲審查時,宣告法律違憲失效的程序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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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Ruru❝2
2023/03/02
私人筆記#4918016
未解鎖
覆議案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
(共 3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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