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民法#124533
年份:113年
科目:民法
4 下列何者所附之條件為有效?(A)甲乙協議離婚,約定甲應給付乙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該離婚始生效力 (B)甲毆傷乙,乙提出傷害告訴後,雙方協議離婚,約定以乙撤回告訴為條件,作為離婚之條件 (C)甲與丙有婚外情,約定甲給付丙 1,000 萬元,以繼續維持該婚外情關係 (D)甲與丙協議結束婚外情,約定甲應給付丙 1,000 萬元,該協議始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