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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無年度 - 法學各論民法1#3380 | 科目:公職◆法學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無年度 - 法學各論民法1#3380

科目:公職◆法學

39.甲欠乙新台幣五百萬元,為了逃避乙之查封拍賣,乃與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將甲 自己之房子登記於丙名下,實際上丙並未出任何價金。結果,丙趁機將登記於其名 下之該房子賣給不知情之丁。請問甲有何權利可以主張?
(A)甲可向丁要回房子
(B) 甲可向丁索取房價
(C)甲只能向丙請求損害賠償
(D)甲可叫乙直接查封丁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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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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