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關於僱用人侵權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原則上應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B)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C)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D)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僱用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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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想了一下~D是錯在應該是「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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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人於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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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債務人的使用人 / 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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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關於僱用人侵權責任之敘述,下列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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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88條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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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