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
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757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7578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行政法概要#7578
年份:
96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7 下列何者非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合法授益處分廢止之事由?
(A) 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
(B) 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
(C) 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
(D) 附負擔之授益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
正確答案:
A
詳解 (共 1 筆)
derek801204
B3 · 2019/04/09
推薦的詳解#3283803
未解鎖
行政程序法第 123 條合法授益處分廢止...
(共 1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