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23680
年份:10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7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行政訴訟給付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應向下列何者聲請強制執行?
(A)行政執行處
(B)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C)最高行政法院
(D)民事執行處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用「行政處份」叫你給錢,你不給,就由行政...
未解鎖
題目聲請人是債權人--只能向地院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