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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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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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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886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96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5886
年份:
96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6 下列何者非法律優位原則之說明?
(A)重要事項應交由法律規定
(B)法律不可牴觸憲法
(C)命令不可牴觸憲法
(D)命令不可牴觸法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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