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24873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36 關於親屬間之扶養義務與權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夫妻互負扶養義務,其負扶養義務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其受扶養權利之順序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
(B)父母離婚後,未行使親權之一方,對未成年子女無須負扶養義務
(C)扶養之方法與給付費用,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專屬親屬會議或法定監護人定之
(D)受扶養權利人為直系血親尊親屬時,如其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並未領取重大傷病卡者,扶養義務人不得減輕或免除其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