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103年 - 103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7607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7607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7607
年份:
103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6 父母對於甫出生子女應從父姓或母姓,意見不一致時,應如何決定?
(A)由法官為子女之利益決定
(B)由父為子女之利益單獨決定
(C)由戶籍人員為子女之利益決定
(D)由父母在戶籍人員面前抽籤決定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阿偉
B3 · 2017/06/15
推薦的詳解#2269223
未解鎖
名字→抽籤
(共 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