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關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6604
年份:114年
科目: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36關於立法院行使議案審議之職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B)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應經討論後,交全院委員會審查
(C)立法委員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除依憲法第174條第2款之規定處理外,審議之程序準用法律案之規定
(D)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其餘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一律不予繼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