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初等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24873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35 關於收養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養子女對本生父母,仍享有法定繼承權 (B)養父母均死亡時,應為未成年之養子女置監護人 (C)繼親收養者,養子女與本生父母之權利義務關係均停止 (D)本生父母若有受扶養之必要時,得向其已被出養之子女,請求給付扶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