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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0年 - 100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5466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0年 - 100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5466

年份:100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5 作成行政處分之機關未告知救濟期間,致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遲誤者,其法律效果之敘述,何者正確?
(A)相對人因原處分機關未教示而遲誤法定救濟期間,即無法救濟
(B)無論何時提起救濟皆視為於法定救濟期間內提起救濟
(C)自處分書送達後一年內提起救濟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
(D)由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決定是否予以救濟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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