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3年 - 113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僑務行政(選試英文)、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21169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4 行政程序法關於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機關實施勘驗時,應通知當事人到場。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B)當事人僅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不得自行提出證據
(C)行政機關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D)行政機關得選定適當之人以書面為鑑定,必要時,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正確答案:B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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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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