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
98年 - 98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法學緒論#4388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法學緒論#4388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基層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別:法學緒論#4388
年份:
98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4 司法院釋字75號解釋表示,制憲國民大會,對於國民大會代表不得任官吏,及現任官吏不得當選為國民大會代表之主張,均未採納,足見制憲當時,並無限制國民大會代表兼任官吏之意。此種法律解釋方法稱之為:
(A)文義解釋
(B)歷史解釋
(C)目的解釋
(D)當然解釋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最佳姐❤️
2024/07/16
私人筆記#6258549
未解鎖
(共 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