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96年 - 96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民法#125155 | 科目: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6年 - 96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政風、地政:民法#125155

年份:96年

科目:民法

33. 消滅時效的利益:
(A)得事先約定拋棄
(C)事先事後均不得約定拋棄
(B)不得事先拋棄但得事後拋棄
(D)事先事後均得約定拋棄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6806651
未解鎖
題目解析 本題目探討的是「消滅時效」的...
(共 7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