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18058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勞工行政、人事行政、廉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118058

年份:112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33 關於民法第 962 條規定之「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惡意之無權占有人不得主張本條之請求權
(B)本條之請求權,自侵奪或妨害占有或危險發生後,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C)數人共同占有一物時,各占有人就其占有物使用之範圍,不得互相請求本條占有之保護
(D)數人共同占有一物時,各占有人均得就占有物之全部,對第三人行使本條之權利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5985519
未解鎖
惡意占有在占有利益消滅前(§963;一年...
(共 75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6
0
推薦的詳解#5986799
未解鎖
(A) 惡意之無權占有人得主張本條之請求...
(共 2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5
2
推薦的詳解#5989505
未解鎖
關於民法第 962 條規定之「占有人,...
(共 18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832781
未解鎖
33.            ...
(共 6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