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行政法概要#13933
年份:102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3 違法之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其效力為何?
(A)原則上溯及既往失效,但為維護公益或避免受益人財產之損失,得另定失效日期
(B)一律溯及既往失去效力
(C)由行政機關裁量以定其失效日期
(D)原則上向未來失效,但為維護公益得另定失效日期
正確答案:A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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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撤銷→原則溯及,例外(因公益)另外訂廢止...
未解鎖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