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錶寄放於乙家中。某日,古董錶蒐藏家丙得知此事,向乙表示願意高價收購該錶。乙心動不已,決定藉此中飽私囊,便花錢將該錶送交專業保養後,並因該錶狀況甚佳,最終以 150 萬元出售於丙。嗣後,甲得知此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出售甲所有之古董錶於丙,係基於為甲管理事務的意思,屬於無因管理,乙得向甲請求為其支出之保養該錶的費用,不以甲所得之利益為限
(B)乙出售甲所有之古董錶於丙,屬不法管理,甲僅得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100 萬元
(C)乙出售甲所有之古董錶於丙,雖意在中飽私囊,但甲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 150 萬元
(D)乙出售甲所有之古董錶於丙,乙取得之買賣價金屬於不當得利,甲得向乙請求返還 150 萬元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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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運用到準無因管理概念。甲得依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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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之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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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好心辦事,可求償還費用。準無因...
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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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74條 1、管理人違反本人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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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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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甲將市價新臺幣(下同)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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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 : 沒有義務,但 出於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