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73714
年份:107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3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聲請法院對義務人裁定管收之事由?
(A)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
(B)義務人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
(C)義務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
(D)義務人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
正確答案:C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如果只是選擇題的考生只要記得拘提已經在執...
未解鎖
行政執行法 第17條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未解鎖
(C)義務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
未解鎖
「管收」係就義務人之身體於一定期間內,拘...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關於拘提、管收、提供擔保限期履行限制住居...
未解鎖
(O)(A)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