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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8年 - 108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79786 | 科目:鐵路◆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8年 - 108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_營運人員甄試_營運專員/地政管理: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79786

年份:108年

科目:鐵路◆民法(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

31. 下列哪一個是無效的法律行為?
(A)26歲受監護宣告的某丙買了一部2萬元的筆電
(B)16歲已婚的某乙,貸款買了一棟500萬的房子
(C)學校請9歲的某丁簽收1萬元的獎助學金
(D)15歲的某甲拿爸爸給的零用錢配了一付6000元的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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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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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第 15 條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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