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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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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
科目:
民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中華郵政公司_從業人員職階晉升甄試_專業職(二)晉升專業職(一):民法大意#17788
年份:
103年
科目:
民法
31.甲、乙、丙共有土地一筆,應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擅將該地以甲自己名義出賣與丁。甲、丁間買 賣契約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得撤銷
(D)效力未定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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