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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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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行政程序法概要#4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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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行政程序法概要#4865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稅務特種考試_四等_財稅行政:行政程序法概要#4865
年份:
98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1.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基於法規之申請,而以掛號郵寄方式向行政機關提出者,以何者為計算申請提出日之基準?
(A)郵件到達行政機關之日期
(B)行政機關承辦人員收受之日期
(C)行政機關收發室收受之日期
(D)交郵當日之郵戳上所蓋之日期
正確答案: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