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行政法概要#5996
年份:97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1 依行政程序法第14條規定,數行政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時,如何處理?
(A)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B)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無法協議時,由案件當事人指定一機關為有管轄權之機關
(C)由案件當事人指定其中一機關為有管轄權之機關
(D)由各該機關抽籤決定何者為有管轄權之機關
正確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