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明知 A 為詐欺犯,其所有之 300 萬元為詐騙所得,仍收受 A 贈與該 300 萬元。有關該 300 萬元之法律
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300 萬元為詐欺罪之不法所得,係屬違禁物
(B)甲明知 300 萬元為詐欺罪之所得而仍收受之,得沒收甲所收受之 300 萬元
(C) 300 萬元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仍在被害人處,故非屬於犯罪人 A 之不法利得
(D)若甲將其中 100 萬元先行返還給其中較可憐之被害人 X,法院仍應宣告沒收該 100 萬元,僅不予以執行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刑法第 38-1 條 犯罪所得,屬於犯...
未解鎖
300萬為乙之不法所得,故應給乙判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