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0年 - 110 普通考試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原住民族行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02228
年份:110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0 甲向主管機關申領身心障礙給付後,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罪對甲作成緩起訴處分。主管機關乃依法就其
詐領給付之行為,處以給付額兩倍之罰鍰。其裁處權時效應如何起算?
(A)自主管機關知悉甲違法時起算
(B)自甲持不實資料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時起算
(C)自甲受領身心障礙給付時起算
(D)自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確定時起算
正確答案:D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1.依據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3項,裁處...
未解鎖
行政罰法 第 26 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1.行政罰法§26Ⅰ前段規定,一行為同時...
未解鎖
行政罰法第 27 條 (行政罰裁處權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