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早年喪偶,育有子女三人乙、丙、丁,嗣後與戊女結婚,並生有二子女A、B,戊女與前夫育有二女C、D。關於這家人將來的繼承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甲死亡,甲的遺產由乙、丙、丁、戊及 A、B、C、D 共同繼承
(B)若戊死亡,戊的遺產由甲和 A、B、C、D 共同繼承
(C)若乙未婚,因意外事故死亡,乙的遺產由甲、戊共同繼承
(D)若戊與 C 出遊,二人因意外事故死亡,C 未婚,C 的遺產由甲與 D 共同繼承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甲的遺產應由:配偶戊、婚生子女乙、...
未解鎖
繼母法律上之親屬關係為直系姻親,尚無親屬...
未解鎖
乙未婚死亡,應繼承人為父甲及繼母戊,故C...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孩子跟繼父母沒有親屬關係,彼此間沒有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