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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3年 - 103 司法、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7282 |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司法、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7282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0 受僱於臺北市某電腦公司之甲女,一日與同事聊天時發現,年資績效皆與其相同之同事乙男所領薪資,每月較其多出 5 千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薪資之給付屬福利措施,可依性別給予不同之待遇
(B)雇主對於員工薪資之給付,僅因性別給予差別待遇,已構成性別歧視
(C)雇主即使能提出獎懲或其他非因性別之正當理由,該薪資之差別待遇依然構成性別歧視
(D)雇主若主張男性員工社會、家庭責任較女性沉重,則該薪資之差別待遇不會構成性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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