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不違反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之保障?
(A)藥師法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B)教師法規定,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終身不得被聘任為教師
(C)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D)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 3 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 5 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
事等職務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A)依釋字第711號解釋文意旨,藥師法...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發文單位: 司法院 解釋字號: 釋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