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戶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教育行政、商業行政、法律廉政:行政法概要(重複)#64078
年份:10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30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向無管轄權機關提出申請者,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該受理申請之行政機關應如何處理?
(A)該行政機關應以申請不合法予以駁回
(B)該行政機關應通知申請人,令其改向有管轄權之機關提出申請
(C)該行政機關仍應為准駁之實體決定
(D)該行政機關應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並通知申請人
正確答案:D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行程法§17I行政機關無管轄權之事件,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