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98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公證人、觀護人、行政執法官、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法院書記官、檢察事務官各組、監獄官、公職法醫師: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904
年份:98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30 不成文法的優點為:
(A)內容較具體、明確,易於施行
(B)體系較完整周密
(C)較能配合社會實際狀況,反應社會變化
(D)較難配合時代需求,從事改革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一)成文法之優點:(即不成文法缺點)。 ...
未解鎖
關鍵字 成文法 - 具體、明確、有系統...
私人筆記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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