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下列關於修憲界限理論之敘述,何者錯誤?
(A)修憲程序是否違憲,應適用重大明顯瑕疵理論。修憲之議事程序若有違反公開透明原則,即屬重大明顯之瑕疵
(B)修憲界限理論並非目前世界各民主國家憲法均採取之共通原則
(C)憲法增修條文關於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並立制及政黨比例代表席次等規定,並未牴觸民主共和國原則及選舉權、平等權之核心內涵
(D)憲法增修條文關於政黨得票百分之 5 之席次門檻規定,可能造成選票不等值之現象,故已牴觸民主共和國原則及選舉權、平等權之核心內涵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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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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