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司法、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129526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9. 40歲之甲男與乙女為夫妻,甲獨自登玉山山頂,言明2天回來,卻逾2週未歸,而被認定為失蹤。依民法有關死亡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為甲之死亡宣告
(B) 甲失蹤後,未置財產管理人時,其財產應由乙管理
(C) 因甲自失蹤之日起已滿3年,法院得因乙之聲請,宣告甲死亡
(D) 法院一旦為死亡之宣告後,甲不視為死亡,僅為推定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