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離島地區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客家事務行政、戶政、社會行政、勞工行政、社會工作、教育行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商業行政:行政法概要#124408
年份:113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29 依行政罰法規定,關於責任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未滿 14 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B) 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C)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得依情節輕重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
(D)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