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台灣電力公司_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59305 | 科目:台電◆法律常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台灣電力公司_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59305

年份:105年

科目:台電◆法律常識

28.依《保險法》規定,要保人對於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 數個保險之契約行為,為下列何者之定義?
(A)再保險
(B)保險代位
(C)複保險
(D)強制保險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4 筆)

推薦的詳解#2754684
未解鎖
用自己的話理解看看,有錯請指正(A)再保...
(共 17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5
0
推薦的詳解#5378302
未解鎖
複保險舉例:甲保房屋(價值1000萬)火...
(共 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推薦的詳解#2155611
未解鎖
A→再保險,為保險人以其所承保的危險,轉...
(共 3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1598545
未解鎖
《保險法》第35條:複保險,謂要保人對於...
(共 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