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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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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99 調查、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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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99 調查、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894 |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99 調查、國家安全情報特種考試_三等_各組: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894
年份:
99年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8 1896年(明治29年),日本以法律第63號發布〈有關應施行於臺灣之法令的法律〉,賦予臺灣總督制定「律令」的權限。「律令」與帝國議會通過的法律,擁有同等效力。請問這部於1896年公布的法律,後來稱為:
(A)九六法
(B)六三法
(C)二九法
(D)一八九六法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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