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移民行政人員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消防警察人員、移民行政: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7805
年份:114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8 行政執行法第 9 條修正草案原規定,對於行政執行行為不服而提出聲明異議,異議決定後,不得聲明不服。惟立法院於審議時,為保障人民訴訟權而刪除該「不得聲明不服」之規定。依此,義務人於聲明異議後,仍得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是何種解釋方法?
(A)歷史解釋
(B)目的論解釋
(C)體系解釋
(D)文義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