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7年 - 107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8728 | 科目: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7年 - 107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8728

年份:107年

科目:關務四等◆法學知識

28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規定,在下列那一情形下,雇主得不經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A)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一星期內達兩日者
(B)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時
(C)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D)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3 筆)

推薦的詳解#2749220
未解鎖
第12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
(共 3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7
0
推薦的詳解#2752847
未解鎖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
(共 2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推薦的詳解#4387082
未解鎖
勞基法11 雇主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共 1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815282
未解鎖
第12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
(共 30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私人筆記#4037647
未解鎖
A.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3日或一個月內曠工...
(共 4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5749345
未解鎖
第 12 條 1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
(共 49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