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關務、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科別、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重複)#107591
年份:111年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27 法官縱明知有違法之案件,非經合法起訴亦不能自動審理,此為司法機關
適用法律之何種原則?
(A)一事不再理
(B)不告不理
(C)自由裁量
(D)法律保留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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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刑事訴訟法 第 268 條:法院不得就未...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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