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最高法院 25 年上字第 2253 號判例要旨表示「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
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
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其所參與者又為
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從犯。」係採取下述何種見解?
(A)主觀說
(B)形式客觀說
(C)犯罪支配說
(D)主觀客觀擇一標準說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實務採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現行刑法關...
未解鎖
只要行為人主觀上認為自己是正犯,或是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