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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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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3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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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35446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民政、人事行政、戶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法學大意#35446
年份:
104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26 甲有一子乙。甲死亡時遺產有 30 萬元現金,並積欠丙債務 50 萬元。若乙有效拋棄繼承,其狀態為何?
(A)不繼承現金,亦不繼承債務
(B)僅繼承現金 30 萬元,不繼承債務
(C)現金和債務均繼承,但僅負清償 30 萬元之責任
(D)現金和債務均繼承,不足之 20 萬元須以固有財產清償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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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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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 201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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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 1174 條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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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20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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