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女受僱於乙派遣公司擔任派遣員工,由乙公司派遣到要派單位之丙公司服務,而在執行職務時遭到丙
公司之員工丁性騷擾,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最新修正,下列何者正確?
(A)要派之丙公司亦視為雇主
(B)乙派遣公司只負責將甲女派遣到丙公司而已,並不需要負責任
(C)甲女並不是要派丙公司之實際員工,所以丙公司不必負責
(D)甲女只能向警察局報案請求處理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監委調查意見中指出,本案之後雖促成103...
未解鎖
第 4 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
未解鎖
第 27 條受僱者或求職者因第十二條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