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甲乙為夫妻,甲因酗酒常毆打乙與未成年之子丙,法院依乙之聲請核發保護令定其子之親權暫由乙行使六個月。六個月後,因情況並未改善,請問乙是否可以向法院聲請將該保護令再延長十個月?
(A)可以,依法可以延長,不以一次為限,延長期間為二年以下
(B)可以,依法可以延長兩次,最長總共得延長為兩年
(C)否,核發保護令不能聲請延長
(D)否,依法可以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詳解 (共 6 筆)
未解鎖
原本題目:26 甲乙為夫妻,甲因酗酒常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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